前不久,山東省能源局公布“八個行動方案”。其中,《山東省海上光伏建設工程行動方案》指出,將打造“環(huán)渤海、沿黃河”雙千萬千瓦級海上光伏基地,總裝機規(guī)模達4200萬千瓦(即42GW)。這是2022年以來,繼浙江、福建、河北等之后又一省份在海上光伏進行布局與探索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“雙碳”目標刺激下,作為一種清潔能源,光伏的應用場景正不斷朝著多樣化拓展。于是,在土地資源及開發(fā)空間有限的中東部地區(qū),海上光伏、海上風電等形式就成為新能源裝機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據(jù)估算,我國1.8萬公里大陸海岸線,理論上可安裝海上光伏的面積約71萬平方公里,預計可安裝海上光伏裝機規(guī)模超70GW。不過,與巨大的開發(fā)潛力相比,目前我國海上光伏發(fā)展仍處于起步階段,截至今年5月,確權的海上項目僅為28個,產(chǎn)業(yè)鏈及市場潛力有待進一步挖掘。
與此同時,從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項目可知,規(guī)?;暮I瞎夥娬疽匝睾┩抗潭ㄊ綖橹鳎性诮0哆?,形式更接近常見的光伏安裝模式,與真正要實現(xiàn)的海域上光伏項目差別較大。而理想中的海域漂浮式項目還在實驗和探索當中,尚未出現(xiàn)可復制推廣的案例。
今年3月,科技部發(fā)布的《“十四五”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“可再生能源技術”重點專項》中,將“近海漂浮式光伏發(fā)電關鍵技術及核心部件”列入了重點研發(fā)計劃,擬定考核指標,要求正常運行適用海況:浪高不大于2.5米,流速不大于1米每秒,水深不大于25米。
考慮到成本,固定樁基式項目隨著離岸后水深加深,樁長勢必會迅速增加,將帶來不小的施工難度和建造成本,而且后期的運維工作也較難開展。因此,長遠來看,固定式裝機海上光伏應用范圍有限,如果要大面積進行推廣,漂浮式自然是更好的選擇。
另外,為推動光伏走向“深藍”,山東省還推出了一系列扶持和保障措施,擬對“十四五”漂浮式海上光伏項目,分別按照每千瓦1000元、800元、600元、4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,補貼規(guī)模分別不超過10萬千瓦、20萬千瓦、30萬千瓦、40萬千瓦。
未來,隨著技術上不斷實現(xiàn)突破,漂浮式海上光伏還將進一步從近海拓展到深遠海,勢必會打開更為廣闊的增長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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